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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节(第1页)

“别紧张别紧张,你吃你的,”曾炜冲他扬了扬手里的一次性饭盒和塑料袋,“下午还有好多事,没时间单独吃饭了,我打包一点东西走,带在车上吃。警察命苦啊……”

冯斯一个人食不甘味地吃完了这份香锅。吃完之后,他却并不想回宿舍,只觉得胸口一阵阵的烦躁,简直让人想要找茬打一架来发泄发泄。当然了,刚刚才惹出篮球场上的那个风波,他是不敢再造次了,只能一个人孤独地在校园里溜达。

夏日已经基本过去,这时候算是夏末秋初的时节,也是北京城一年中最好的几个时节之一。天空湛蓝如洗,阳光明媚而不灼人,空气温凉怡人。此刻的校园里,年轻的男男女女们成双结对地在阳光下走过,单身的基佬们也成群结队地呼啸而过,挥洒着青春,让冯斯感到一阵莫名的失落。他一向是那种不太愿意把自己的真实情感老是挂在嘴边的人,因此会为了在姜米面前无意的感慨而道歉,自嘲自己是祥林嫂。但是眼下,他觉得心里的这一大团乱麻快要缠成毛衣了,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开解。

父亲死在眼前,他却至今不知道父亲的真实身份;以为已经死了十年的母亲突然复活,他仍然不知道母亲的身份;上述两位其实并非他的亲生父母,可他对亲生父母依然一无所知;他被很多人当成救星,又被很多人当成眼中钉,可同样的,他还没有弄明白自己的身份。

而就是这么一个身世一团混沌的家伙,在“另外一个世界”里已经有无穷无尽的麻烦需要处理了,偏偏还在“这个世界”里陷入了现实的法律纠纷,随时有可能被警察叔叔抓进局子里,然后再也出不来。

对于这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来说,这样的负担,确实重了一点点。这让他怎么能不对“普通”这两个字充满了全身心的羡慕。

他漫无目的地闲逛着,到了走累的时候,正好来到露天篮球场旁边。于是他在球场边坐了下来,看着那些连运球和投篮姿势都不过关的大学生们的肆意挥洒,就好像在看一场NBA总决赛。场上打球的人换了好几拨,他还是坐在那里没有动,直到身上微微感觉到凉意才发现:天已经黑了。

球场边的灯光亮了起来。打球的人也陆陆续续离开了球场。冯斯缩了缩脖子,想起今天的网游打钱还没处理,站起身来准备走回宿舍,就在这时候,七八个抱着篮球的人从场外走了进来。

“冯斯?”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他。

冯斯转头一看,心里又是一紧。来的这帮人不是别人,正是他的系篮球队队友们。看样子,他们是打算趁着晚间人少点儿的时候来练球,没想到却和冯斯这个罪人狭路相逢了。

队长也看到了冯斯,脸立刻沉了下来,气呼呼地把头扭向一边。其他队友倒是比较友好,但彼此之间也有些讪讪的,似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什么。

“啊,你们慢慢练,我先走了。”最后还是冯斯打破了这个沉默的尴尬,大步向外走去。刚刚走出篮球场的铁门,队长叫住了他。

“那个……那个叫周宇玮的人,住院了。”队长说。

冯斯一惊:“啊,我昨天一整天都在外面,不知道。他怎么了?不会是我打出的后遗症吧?”

“你以为你泰森啊?”队长嗤之以鼻,“他是昨天夜里在街上突然间昏倒的,也不知道是不是遇到了劫匪,现在还没醒呢。不过奇怪的是,要说是劫匪的话,他身上又没有找到外伤。”

冯斯心里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感觉。这种没有外伤突然昏迷的事情,令他想到了某些特殊的群体,而周宇玮和这个群体之间,并非全然没有联系。

因为周宇玮的女朋友是文潇岚。

“我先走了!”他急匆匆地快步离开,来到无人的地方后,马上掏出手机拨打文潇岚的手机。电话通了,但响了十多声之后,始终无人应答。这让冯斯更加担心。他连忙又拨了另外一个和文潇岚同宿舍的女生的电话,得到的回答是文潇岚从前一天晚上就一直没有回宿舍。

冯斯想了想,又拨通了宁章闻家的座机,依旧是无人应答。他思索了一阵子,迈开步子,一路小跑着跑向教工宿舍,决定先在宁章闻家看看。宁章闻和关雪樱结伴出门旅行去了,文潇岚答应给他看房子,如果昨晚文潇岚曾住在家里,也许会留下什么线索。

来到教工宿舍楼下,他一眼就看见楼上亮着灯,说明屋里应该有人,但文潇岚为什么不接电话?

冯斯轻手轻脚地上了楼,掏出钥匙打算开门,但刚刚把钥匙插进锁孔,他的脑袋猛然间感受到一阵撕裂般的疼痛。这样突如其来的剧痛对他而言丝毫也不陌生——那是他对魔王的气息的感应。这样的感应未必来自魔王本体,力量足够强大的魔仆或者守卫人,也能让他产生这样共振般的疼痛,尽管其间的规律还没有摸清楚。

屋里有状况!冯斯抱着脑袋瘫软在地上。虽然还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,但他可以肯定,屋里有一个具备着强大力量的存在。如果文潇岚也在屋里的话,倒也解释了为什么她没法接电话。

——因为她极有可能处在危险当中。

冯斯努力想要站起来,但这一次头疼得却很不一般。纯粹从痛感而言,可能比不上之前经历过的那几次,但这一回,却还伴随着奇特的幻觉。

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幻觉,就好像自己置身于一片茫茫混沌之中,什么也看不清楚,但却能用第六感感受到周围所存在的威胁。一些隐藏在黑暗中的恐怖事物,带着陈腐而黑暗的气息,带着千年墓穴的泥土味道,没来由地让人心里一阵阵发紧,头皮发麻,仿佛汗毛都要竖起来了。

在冯斯的眼前,幻觉和现实中的场景交替闪过。他一会儿看见的是被昏暗的灯泡照亮的防盗门,一会儿只能看见凝滞的雾气和雾气中若隐若现的巨大轮廓。与此同时,脑子里的疼痛仍然在继续,尽管这样的疼痛他已经逐渐有些习惯了,却仍然让他很不爽。

所以,他不知不觉地开始努力集中精力,开始试图调集自己的思想来和这样的疼痛进行碰撞与交锋。他尝试着把这种无形的精神入侵有形化,在头脑中勾勒出它的实体,渐渐地,浓雾开始变淡,那种原本捉摸不到把握不住的痛觉,竟然真的一点一点地现出了可以被眼睛捕捉到的“形状”。

当这个实体越来越清晰,终于可以看清楚了之后,冯斯的心里居然生起了一丝滑稽的错觉。此刻站在他面前的,居然是——一个高高的篮球架。

“你这是在玩儿我吧?”冯斯喃喃地说。他也似乎有那么一丁点懂得了,这个古怪的痛楚“实体”,是从他的内心深处发掘出来。他对什么事物担忧得最多,就有可能形成一个具体的意向。而在这几天里,最让他烦心的竟然是那场篮球赛,于是恐惧就选择了篮筐来作为形象代言人。

这可真有点活见鬼,冯斯想,我的生活里有无数的烦心事,光是昨天一天就耳闻了一桩死讯、再亲眼见识了一具能把胆小的人活活吓死的狰狞白骨,为什么最烦扰我的居然会是相比之下屁也算不上的篮球赛?不过很快地,他有点明白了。

其实我又是在为自己把难得的“普通”生活搞砸了而无限懊恼吧?

这么一想,怒火又升腾起来。他忽然迈开步子,向着那座孤零零的篮球架走了过去。黑沉沉的篮球架,架身上布满斑驳的锈迹,篮圈已经歪斜,篮板上也有着许多的裂缝,看起来简直像是从时光隧道里钻出来的。

冯斯计算着距离,开始由快步走变为小跑,当接近篮下之后,他左脚蹬地,高高地跳了起来,一把抓住了那个原本已经歪斜下垂的篮筐。

“下来吧!”冯斯大声吼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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